海 外所得課稅議題最近鬧得沸沸揚揚,買海外基金的民眾找銀行試算後,發現過去篤信的「長期投資是王道」,未來會受到最低稅負制繳稅的變相懲罰。 以每個月定期定額2萬元,而S&P 500指數過去40年平均投資報酬率9%試算,20年後一次贖回,屆時至少得多繳53萬元所得稅,相當於每年多繳4.41萬元稅金;若延五年贖回,稅金將飆高至212萬元。 從明年起,依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,如個人海外所得全年超過新台幣100萬元,即須併入最低稅負制計算。依據國稅局的資料,海外所得須依最低稅負制課稅,僅影響約幾千名的高所得人士,對中低所得者、一般受薪的中產階級幾乎沒影響。 相關單位解釋,最低稅負制在計算基本所得淨額時,有「600萬元扣除額」,一般人在扣除600萬元後,基本所得淨額幾乎為零;若超過600萬元的扣除額,算出的最低稅負制的基本稅額比一般所得稅額高,才會多繳稅。 銀行業者表示,海外所得課稅對中產階級沒影響,是假設「未來都不會再投資」;如果民眾長期定期定額投資境外基金,被最低稅負制「打中」的機率相當高,而且稅負恐不輕。 過去基金、銀行業者不斷灌輸民眾「長期投資」是王道。篤信這個投資方法的民眾,未來可能因海外所得課稅而被懲罰。以即將結婚的林先生為例,跟太太約定婚後每人各拿出1萬元做定期定額投資境外基金,來存換屋資金。 假設林先生夫婦沒有一般所得淨額,以年化投報率9%試算,林先生20年後為換屋而獲利了結時,將被多課徵53萬元的所得稅;若投資25年時再贖回,被課稅金額將高達212萬元。若提高定額定額的金額,再加計所得淨額,被課到稅的金額更是可觀。 【2009/09/14 經濟日報】@ http://udn.com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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