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差一天 遺贈稅差八成 |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陳美珍/台北報導】 差一天,稅負有可能差八成。財政部強調,遺贈稅率降至10%,只有死亡日或贈與行為日在新法生效後發生者,才可按10%課稅。98年贈與免稅額尚未破表者,可望趕搭免稅額提高利益,贈與免稅額可增近一倍。 據瞭解,遺贈稅率大幅下降至10%,在立法院未完成三讀之前,已有納稅人不斷向財政部查問修法進度。財政部官員轉述說,「有部分重病者,維生器材不敢拔,就在等遺產稅降稅」。 財政部指出,立法院12日完成遺贈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,但是尚未真正生效。依據規定,法律生效須經總統令公告,公告之後算起第三天,才是新法的生效日。 舉例來說,遺贈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12日完成三讀,並送總統府公告,若總統令在2月1日公告,生效日就是2月3日。只有2月3日去世或辦理財產贈與者,才可按10%稅率與較高的免稅額課稅;2月2日以前過世或贈與財產者,不僅免稅額較少,稅率最高仍達50%。 習慣透過財產贈與將財富移轉給下一代者,在遺贈稅法生效前,每年的贈與稅免稅額,每人只有111萬元。財政部說,只要目前已使用的免稅額還未超過111萬元,新法生效後再辦贈與者,免稅額上限就改以220萬元為準。 【2009/01/13 經濟日報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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