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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08/12/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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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 羅暐智/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昨日三讀通過《所得稅法修正草案》,大幅調高薪資、身心障礙、標準、教育四大扣除額。其中,單身準扣除額從目前的4.6萬提高至7.3萬,夫妻扣除額則提高至14.6萬,明年五月申報97年綜合所得稅時即可適用。
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從今年的7.8萬提高至10萬,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從7.7萬提高至10萬,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部分從每戶2.5萬改為每人2.5萬。
另新增國民年金保險費為保險費列舉扣除額項目。
據行政院版本,單身扣除額僅6萬元,夫妻扣除額則為12萬。在立委加碼下,財政部幾經考量,同意提高扣除額。
依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資料顯示,使用標準扣除者約占總申報戶的五成,薪資扣除額約占七成,因此,如以今年申報戶五百多萬戶計算,標準扣除額的受惠戶約有兩百多萬戶,薪資扣除額的受惠戶則有三百多萬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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